为在木栈板与木制品领域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导向,鼓励和表彰为推动我国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同时推动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运用,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升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奖”工作部署,协会决定开展第一届“中国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专利奖”评选工作。
北京木制品制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专利奖设:金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获得金奖的项目经考核后择优推荐参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及要
(一)材料及形式
1.每个申报项目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两部分组成,申报书是专利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部分主要包括:
(1)专利登记薄副本;
(2)专利权证明、专利说明书;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加盖公章);
(4)项目应用证明(加盖应用方公章)、专利许可情况证明(加盖被许可方公章)、专利出资、融资情况证明材料;
(5)企业参与起草或发布的社会团体、行业、地方、国家、国际等标准情况;
(6)企业资质及主要荣誉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2.项目纸质资料一式4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材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部存放中国木栈板与木制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附件。
3.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